日前,周平、李长跃、刘玉林等9人因私购卷烟出产设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的产品假充合格产品,一起制售价值百余万元假烟一案一审有果,周相等9名团伙成员被判处10年以下、1年半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别离被处1.2万元—50万元不等的罚金。
2001年5月,重庆铜梁人周平以18.5万元的价格从林国明(已判刑)处购得一台卷烟包装机,然后以19.5万元卖给黄劲霖(已判刑)等人在鲁甸县桃源乡出产假烟。同月,家住桃源乡的李才荣问询周平是否能买到出产假烟的设备,周平一口答应下来,向李才荣报价52.5万元,李才荣赞同了。周平在屡次与林国明进行联络后谈妥价格。11月,林国明将出产假烟的一台包装机和一台卷接机的机器配件别离从成都、昆明、曲靖等地发送到鲁甸,周平向李才荣等人收款44万元交给林国明。一起,周平又到广东向阳以8.5万元的价格购得一台透包机,以7000元的价格购得两台切丝机拉到鲁甸。李才荣与别的的股东将机器设备装置在鲁甸县城李才清家的地下室,并请人装置调试后进行假烟出产。该团伙股东有李长跃、周平、虎尊权、李才清、李才荣、虎尊华等人。至此,由李才清担任全面作业、李长跃担任出售、周平担任技能和购买原材料的“地下烟厂”开端大举制售假烟。
“地下烟厂”建起后,从上一年新年至3月15日期间,周相等制假售假团伙别离从广东、广西向别人购买了价值31万元的原材料出产假烟,在李才清家的地下室里出产了一个多月的假“金盆景”卷烟。同年3月15日,鲁甸县以李长谷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被公安机关炸毁后,李才清惧怕制假工作暴露,逃到外地。4月底,李才荣与李长跃、虎尊权以50万元的价格将出产假烟的设备及原材料买过来后,又招引了刘玉林、马良笔、张健能、马良义(在逃)等人入股制造假烟。4月28日,李长跃等人以每年4万元的租金租借了鲁甸县文屏镇人马玉功家的地下室,将制造假烟的设备搬进去持续出产假烟。马玉功供给出产、堆放假烟的场所并以每月1000元的薪酬为该团伙接送工人,买生活用品等,其女儿亦以每月600元的薪酬为该制假团伙煮饭。从5月至6月,该团伙在马玉功家共出产出“金盆景”假烟1688件,刘玉林将这些价值371360元的1688件假烟,按股金以每件220元的价格分给了各股东,由他们自行出售。9月底,在出售的一起,刘玉林竟请多人为首要“技能人员”再次大举出产假烟,共出产出“金盆景、山河秀、金筑、竹碟”4种品牌的假烟2000余件。刘玉林仍以220元的价格包给股东出售。其间,从9月20日起刘玉林将切丝机以6000元的价格包给周平、刘军(在逃)加工烟丝供应该制假窝点,而周平又以每月300元的价格租借永丰镇小闸8社陈正会家的房子进行烟丝出产,至11月11日止,周平缓刘军共出产烟丝24378公斤,合计86144.7元,李长跃、周平、马良笔、虎尊权、刘玉林等人将这些假烟别离以每件225元和258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别人,出售金额达60余万元。
上一年3月15日,在鲁甸县李长谷黑恶势力团伙被炸毁后,公安机关和工商、质监部分联合对此案打开查询,11月13日,该“地下烟厂”主犯周平在鲁甸被捕后,李长跃、刘玉林等人也逐个被捕。公诉机关以出产、出售伪劣产品及非法经营罪向周平、李长跃、刘玉林等9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