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栏目: 业界资讯 来源:火狐体育app葡萄牙官方合作    发布时间:2024-09-01 10:07:46

  为统筹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渠道,便捷农村消费,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助力乡村振兴,按照《四川省商务厅等号)等文件要求,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加强完善我市县域商业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为主、补短优先、滚动投入”的投入机制,通过开展县域商业载体完善行动、县域商业市场主体壮大行动、商业物流降本增效行动、农村消费市场提质行动、农产品上行能力提升行动、经营业态模式创新行动、舒心安心放心市场环境构建行动,加快推进县域商业网络体系的建设,为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社区)为基础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到2024年,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线个、乡(镇)农贸市场不少于5个、农产品上行设施或场所不少于10个、线下便捷购物场所不少于40个,推动县域商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1.投资约70万元,升级改造邮政线上线下“邮惠购·百姓超市”商贸体系。对40个以上“邮惠购·百姓超市”更换货架,增设展示柜等设备;对“南邮生活”线上平台做升级赋能,丰富产品品种类型及功能;2.投资约105万元,改造乡(镇)农贸市场,搭建快捷支付体系。与乡(镇)政府联动合作,改造5个以上农贸市场地面和摊面,叠加快捷支付功能;3.投资约44万元,建设便捷社会商贸体系。以5个重点乡(镇)为基础,更换超市设施设备及升级收银系统,完善社会商贸流通体系;4.投资约730万元,升级改造物流配送中心。改造物流配送中心2000平方米以上,配置相应设施设备及物流车辆等,科学规划配送线路,实现快速分拣配送;5.投资约147万元,升级改造农产品上行站点。对90个以上站点统一形象,更换设备,配置标准化包装箱,便于农产品寄递,助力农产品上行。建设周期:

  1.投资约600万元,新建一个库容10000立方米以上的冻库,分为4个农特产品保鲜储存冷冻区域;2.投资约350万元,配置电动叉车、智能监控、智能调温器、除霜机、托盘、不锈钢存放架、风幕机等设施设备,铺设面积约1100平方米的制冷铝排冷风机;3.投资约60万元,购置2辆冷链物流运输车;4.投资约340万元,新建一个预制菜加工车间,面积约为700平方米,配置工作台、切片机、切丝机、切丁机、真空包装机、喷码机、打包机、电子智能秤、智能控温器等产品加工分拣设备。建设周期:

  200万元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搭建线上家禽家畜等农特产品认购平台,建设面积约

  100平方米的配送展示中心、库容约100立方米的冷冻保鲜库,配置监控、清洗、分拣、包装、运输等设施设备,具备展示、销售、配送等功能,拓宽农户销售经营渠道,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建设周期:

  600平方米水果产业园区,具有仓储、烘干、分拣、包装、运输等功能,购买相应设施设备。建设周期:

  250平方米以上自动化烘干房和200平方米以上的仓储车间;建设60平方米以上老化室,购置剪粉、分装、自动上料、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完善农副产品加工、烘干、包装、销售、仓储、配送功能。建设周期:

  1000立方米金银花保鲜库、100立方米干花储藏库,配置运转工具、货架、货盘等设备,完善保鲜、仓储、运输等功能。建设周期:

  2023年5月)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上级文件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在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示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等信息,并报省、南充有关部门备案。

  做好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官方媒体渠道,大力宣传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有关政策、重要意义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2.

  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实施方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择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由项目管理单位按计划督促项目承办主体推进落实,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3.

  开展中期评估。由市商经局牵头,市财政局和市乡村振兴局配合,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组织并且开展全面检查和评估,迎接省商务厅、财政厅等上级部门的中期绩效评估。4.

  强化监督检查。市商经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加强项目跟踪检查,及时对实施项目进展情况做督导检查;做好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建立项目台账管理制度,抓好责任落实。5.

  组织项目验收。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实施方案,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领域专家进行项目审核验收。6.

  资金拨付。按照阆中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和项目开展情况分项目分批次拨付资金。(三)完善总结阶段(

  2024年10月-2024年12月)根据国、省、南充验收标准,针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完成情况,成立初评验收小组,进行自我总结评价、完善提高,并做好国、省、南充验收准备工作。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经局,由市商经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日常组织、协调、督导工作。(二)强化财政保障。

  强化政策合力,统筹用好现有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优化财政支出机构,将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大支持力度。(三)严格督查考核。

  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建立完整工作绩效督查考核制度,强化事中督查、事后考核。充分的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量化考核结果,严格逗硬奖惩,确保县域商业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附件:

  1.投资约70万元,升级改造邮政线上线下“邮惠购·百姓超市”商贸体系。对40个以上“邮惠购·百姓超市”更换货架,增设展示柜等设备;对“南邮生活”线上平台做升级赋能,丰富产品品种类型及功能;2.投资约105万元,改造乡(镇)农贸市场,搭建快捷支付体系。与乡(镇)政府联动合作,改造5个以上农贸市场地面和摊面,叠加快捷支付功能;3.投资约44万元,建设便捷社会商贸体系。以5个重点乡(镇)为基础,更换超市设施设备及升级收银系统,完善社会商贸流通体系;4.投资约730万元,升级改造物流配送中心。改造物流配送中心2000平方米以上,配置相应设施设备及物流车辆等,科学规划配送线路,实现快速分拣配送;5.投资约147万元,升级改造农产品上行站点。对90个以上站点统一形象,更换设备,配置标准化包装箱,便于农产品寄递,助力农产品上行。

  完善县域商业设施布局,提高农产品流通水平,满足居民即时性消费需求,以城带乡激活农村消费市场。

  1.投资约600万元,新建一个库容10000立方米以上的冻库,分为4个农特产品保鲜储存冷冻区域;2.投资约350万元,配置电动叉车、智能监控、智能调温器、除霜机、托盘、不锈钢存放架、风幕机等设施设备,铺设面积约1100平方米的制冷铝排冷风机;3.投资约60万元,购置2辆冷链物流运输车;4.投资约340万元,新建一个预制菜加工车间,面积约为700平方米,配置工作台、切片机、切丝机、切丁机、真空包装机、喷码机、打包机、电子智能秤、智能控温器等产品加工分拣设备。

  便于农特产品储存、保鲜,提升当地及周边农特产品和预制菜的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消耗率;增强区域中心配送能力。

  搭建线上家禽家畜等农特产品认购平台,建设面积约100平方米的配送展示中心、库容约100立方米的冷冻保鲜库,配置监控、清洗、分拣、包装、运输等设施设备,具备展示、销售、配送等功能,拓宽农户销售经营渠道,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实现生猪认购1000余头,家禽认购1000余只,带动400户农户增收,实现出售的收益1000万以上。

  改造约600平方米水果产业园区,具有仓储、烘干、分拣、包装、运输等功能,购买相应设施设备。

  改扩建250平方米以上自动化烘干房和200平方米以上的仓储车间;建设60平方米以上老化室,购置剪粉、分装、自动上料、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完善农副产品加工、烘干、包装、销售、仓储、配送功能。

  建设库容约1000立方米金银花保鲜库、100立方米干花储藏库,配置运转工具、货架、货盘等设备,完善保鲜、仓储、运输等功能。

  为规范我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充分的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真实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用于我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专项资金。第三条

  专项资金管理遵循公开、公平、规范、高效原则,使用和监督坚持“事后补助、简便易行、提高效率、绩效评价”的原则,确保使用规范、安全、高效。第四条

  由财政、商务、乡村振兴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资金具体管理和使用监督等相关工作。第二章

  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企业)由市商经局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公开评选,过程应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2.

  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单独建账,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落到实处。3.

  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充分的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县域商业的积极性。4.

  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第六条

  使用范围。专项资金大多数都用在项目升级改造、设备新增购置安装、升级信息系统开发运用等与项目建设实施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基建项目、购买流量等与县域商业建设行为无关的支出,不准挪作他用。对财政资金已支持过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第七条

  完善县域县乡村三级商贸体系类支持项目。县域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为推进消费品下乡而进行的信息化改造,数字化赋能,开展集采集配基础设施建设仓储、冷链、配送等投资项目;乡镇改造提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信息化、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投资项目;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发展连锁经营、集采集配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务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聚集区的各类项目等。2.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项目。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改造和建设,开展统仓共配业务所需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配送投资项目等;乡镇快递物流站点的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等,开展配送的运输、配送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整合快递和商贸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投资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配送投资项目等。3.

  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体系支持项目。商贸、电商、快递、物流公司围绕农产品上行向生产环节延伸建设的共享分拣、加工、冷链、物流、标准品牌等投资项目;农业产业园区及农产品主产区建设的仓储、烘干、冷链、分拣包装、展示展销等基础设施项目;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组织农产品规模化上行建设的仓储、烘干、冷链、分拣包装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合现有农村商务服务站点、统筹产品研究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的投资。第三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

  项目实施主体及法人一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限高状态。3.

  参加本次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法人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记录,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4.

  专项资金一定要按照“客观、真实、合规”的原则,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拨付,严格履行审批、拨付程序。(一)项目进度核查

  核查内容。承办单位(企业)应提供《项目进度验收申请》,包含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成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核查主体对承建单位提交的资料做实地查验、资料审核,以确定项目实际建设进度。

  按项目进度申请拨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项目建设率达

  60%,拨付50%的补助资金;项目建设率达90%,再拨付30%的补助资金;经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复核合格后拨付剩余20%资金。如复核不合格,则按相关规定处理。拨付资金时,实施企业应按要求提供项目验收资料。第四章

  市商经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第十一条

  项目承办单位(企业)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会计、财政法规及现行财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账务处理,并定期向市商经局、市财政局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已拨付款项,并取消该单位(企业)三年内申报商务领域资金的资格。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按《财政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相关规定做处理。如构成犯罪,将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

  享受以奖代补的企业,需保证项目正常运营三年,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归企业,企业后续转让资产需报市商经局备案。否则,三年内无法申报商务领域资金。第五章